«打詐四法-洗錢防制法、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、科技偵查及保障法、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»

«打詐四法-洗錢防制法、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、科技偵查及保障法、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» 「打詐新四法」上路新氣象: »金融業 要求異常交易須及時通報司法機關,以便快速介入調查,避免詐騙得逞。 »電信業者 對疑似涉及詐騙的通訊進行限制3年,防止詐騙集團利用電話或網絡誘騙民眾。 »科技偵查提升 規定檢察官在偵查過程中可使用更高效的技術手段,如GPS追蹤與熱顯像儀,精準鎖定嫌犯行蹤,縮短偵查時間。 »刑事責任 複合型詐欺、造成他人高額財損,均有加重刑責,最重關12年!! 刑事警察局關心您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/?fbid=903622498475475&set=a.343347391169658